《河北工业大学章程》修订内容核准生效
《河北工业大学章程》(修订核准送审稿)经河北省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评议、社会公示,并经河北省教育厅厅长批准,于2019年2月21日予以核准(河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83号),同日起正式生效。
《河北工业大学章程》颁布实施四年来,有效推进了学校依章办学工作进程,对加快学校现代大学制度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进入新时代,党和国家对高等教育提出了新使命、新任务、新要求,我校进入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行列等内外部环境的重要变化,需要在章程中予以呼应。为此,学校修订了章程中关于办学定位、党委职责、学术委员会内部机构设置等方面条款。
学校将以章程修订为契机,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要求,坚持推进依法治校,进一步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努力实现内涵式高质量发展。
附:
章程修订进程回顾
2017年12月20日,由校长办公会提议,经学校党委常委扩大会同意,启动了《河北工业大学章程》修订程序。校长办公会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学校章程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起草的《河北工业大学章程》拟修订内容。
2018年1月16日,学校章程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就《章程》拟修订内容,通过学校办公系统面向全校各单位、部门征求了意见建议;2月21日,通过学校办公系统,面向全校中层干部征求了意见建议;3月3日,在学校网站主页发布通知,面向全校师生员工征求了意见建议;3月14日,征求了全体校领导的意见建议。在此期间,共收到涉及学校办学定位、学生权利义务、教代会职权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反馈信息120余条。
学校章程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上述意见建议进行了认真梳理、分析和研究,进一步调整了《章程》拟修订内容,形成了《章程》(拟修订稿)。
3月21日,学校召开党委常委扩大会,审议了《章程》(拟修订稿)。学校章程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审议意见进一步调整了《章程》拟修订内容,形成了《章程(修订稿)》(征求意见稿),提交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
3月30日,学校召开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了章程修订情况报告,讨论了《章程(修订稿)》(征求意见稿)。会议原则同意《章程(修订稿)》。
4月13日,学校召开党委常委扩大会,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章程(修订稿)》。学校章程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审议意见调整了《章程》拟修订内容。
9月份以来,学校章程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全国教育大会等有关精神要求,在4月13日学校党委常委扩大会审议并原则通过《章程(修订稿)》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了《章程》拟修订内容。12月13日,学校召开党委常委扩大会,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最新《章程(修订稿)》。
12月27日,学校召开党委全委会,审定了《河北工业大学章程(修订稿)》。
2019年1月2日,《河北工业大学章程》(修订核准送审稿)报省教育厅提请核准。
2月21日, 河北省教育厅核准《河北工业大学章程》(修订核准送审稿)。
文/发展规划部 审核/发展规划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