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入选首批全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
日期:2019-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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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9日,我校正式通过教育部科技公示,入选首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此次共认定依托清华大学等22个中央所属高校基地、河北工业大学等25个地方高校基地。这次入选的47所高校中,我校为我省唯一入选高校。
据了解,2018年5月,教育部印发了《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明确提出该认定是服务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打造一批体系健全、机制创新、市场导向的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平台,以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提升。
认定暂行办法中确定的基本条件是:科技创新基础好、成果转化需求强烈、高校成果转化工作特色鲜明、转化协同成效显著的地方和高校,服务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实施及重点产业发展贡献突出。
认定工作自去年9月开始申报,认定程序为提出申请、组织论证、立项认定、监测评据悉。
经立项认定的基地,应于每年度结束后30日内向教育部报送年度工作报告。教育部每四年组织一次评估。每个基地需总结提炼1至2个可供复制推广的政策措施和经验做法,由教育部总结提炼,并向全国高校示范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