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与沧州市人民政府签署全面合作框架协议
2017年11月30日,我校与沧州市人民政府签署全面合作框架协议,开展科技项目合作,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着力共建创新平台,加强科技人才培养和交流,促进优势资源互补,实现协同创新和可持续发展。沧州市委书记张慧,市委副书记、市长梅世彤,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寿平,政协主席宋有洪,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袁志刚,市委常委、渤海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张国栋,市委常委、秘书长赵学明,副市长刘强、鞠志杰,政协副主席、盐山县委书记薛泽通,校党委书记李强,校党委副书记、校长韩旭,校党委常委、副校长李延涛,副校长段国林、刘兵,校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刘爱民,副校长马国伟出席签约仪式。
根据合作协议,我校与沧州市人民政府建立全面合作关系,推动校地在科技与人才等方面的战略合作。以沧州渤海新区为主导,共同建设“河北省绿色化学工业产业技术研究院”和“河北工业大学技术转移中心渤海新区分中心”,通过共建研究院、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开展多种形式的科研合作;通过共建产业技术人才培养基地、实习实训基地、博士后流动站点,互派教师、管理干部或科研工作人员到对口部门或科研单位工作学习等方式,深化教育教学合作及人才交流合作,实现科技成果的就地转化、产业化和人才互通。
加强校地合作、产教融合是学校深化综合改革,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助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举措。合作协议的签署落实,将对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实现学校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平台。
近五十人的沧州市党政代表团还调研了学校海水中试线、校史馆、电气工程学院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地,会同学校办公室、科学技术研究院、发展规划部、国家大学科技园、技术转移中心、城市学院、化工学院等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会和签约仪式。
文/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