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外国语学院荣获“天津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日期:2015-03-06
信息来源:宣传部 点击量:次
近日,天津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公布了《关于表彰2012-2014年度天津市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村镇的决定》,我校外国语学院在天津市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中表现突出被评为“天津市文明单位”。
2012年以来,外国语学院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与时俱进、全员参与、开拓创新”的工作思路,狠抓学院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坚持以生为本,以创建安全、和谐的育人环境为依托,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结合专业,突出外语学科在工科为主的校园中的人文作用,开展了一系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主题教育活动和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取得了良好成效。
参与文明单位创建以来,外国语学院认真按照天津市文明单位参评细则的基本标准要求积极开展创建活动,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以及其它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较好地发挥示范作用。多次被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2012年6月被评为天津市教育系统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2014年3月被评为天津市三八红旗集体。此次获奖就是上级主管部门对我校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充分肯定。希望各级党组织充分发挥优势,积极参与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丰富校园精神文化生活,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天津市文明单位”由天津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组织评选。此次,教育系统共有28个单位获此殊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