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2015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日期:2015-07-07
信息来源:教务处 点击量:次
7月6日上午,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行政楼B508会议室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2015年招生工作。校纪委书记李延涛,副校长刘兵出席会议。校纪委副书记、监察处长商植桐,教务处处长刘更谦,城市学院党委书记林艳书,城市学院院长王艳廷,教务处副处长刘伯颖,教务处副处长马岱参加了会议。
首先,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认真学习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天津市教委《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期间相关保障工作的通知》和天津市教委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随后,刘伯颖传达了7月3日召开的教育部办公厅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视频会议对招生工作的具体要求,介绍了我校2015年招生工作的时间和进度安排。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中讨论了招生工作的有关注意事项。
李延涛强调,招生工作一定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的规定认真执行,落实主体责任;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尤其是认真贯彻文件中提到的高校“12个不得”;务必做到信息公开,并要求纪检部门对整个招生工作过程,尤其是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实施有效监督。
刘兵强调,要严格执行文件中提到的关于招生工作保障措施,要着重落实网络安全等关键环节。
刘更谦指出,招生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加强招生信息公开,保证招生公平、公正;要与教学单位加强联系,落实艺术类新生入学复查测试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协助做好征兵工作。
最后,商植桐再次强调招生工作纪律,要求在招生过程中开通招生咨询和信访电话,并在招生网站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