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大学治理”——中共中央党校报刊社总编辑戴小明教授来我校作报告
日期:2016-12-23
信息来源:宣传部 点击量:次
12月23日下午,中共中央党校报刊社总编辑戴小明教授应邀在学校行政楼报告厅作关于高校党建工作的专题报告,学校领导李强、李延涛、段国林、刘兵出席活动。学校全体中层领导干部、辅导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聆听了报告,党委宣传部部长陈鸿雁主持报告会。
报告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为指导,围绕“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大学治理”主题,从“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大学的最本质特征、六中全会精神:高校党建工作的基本遵循、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大学治理的有效保障”三个层次展开。
戴小明指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的灵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的最本质特征,坚定正确政治方向是办学治校的根本,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中国高校基本制度和核心体制,已明确载入党规国法,作为书记、校长,学理上无需争论、制度上不容质疑、实践上必须坚定遵循。要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必须加强党的建设,强化思想政治工作,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全面从严治党,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戴小明强调,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成果丰硕:政治成果是明确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这是中国共产党的郑重选择,是立足历史、着眼当下、放眼未来的重大战略举措,一个13亿人口的大国,一个拥有8870多万党员的大党,党的中央、全党必须有一个核心。思想成果是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主题,奠定了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基础,补齐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关键一环,丰富和完善了“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递进逻辑。制度成果是通过两个重要党内法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和规范党内监督提供了基本遵循。高校要认真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以党内监督为抓手,全面推进党的建设。
戴小明指出,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是一次具有开创性意义的重要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重要讲话,站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全局和战略高度,科学回答了高校培养什么人、如何培养人以及为谁培养人这一根本问题。讲话通篇蕴含着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和科学思维,内涵丰富,思想深邃,是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新成果,为做好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发展高等教育事业指明了方向。高校要结合自身办学定位、发展阶段、师资队伍以及学生状况的实际,切实将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落地、落实、落细。
戴小明结合自己多年办学治校的探索与实践,提出了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路径:(一)压实主体责任。要发挥学校党委领导核心作用,把思想政治工作纳入党建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二)改善办学条件。要强化校园环境整治,涵养具有独特文化品位和精神品质的大学校园,润物无声,行无言之教。(三)加强师资建设。要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以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推进全员育人。(四)建强思政队伍。要以专业化、职业化推进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思想政治教育课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五)着力特色创建。要遵循思想政治工作规律,遵循教书育人规律,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因事而化、因时而进、因势而新,创新载体,沿用好办法、改进老办法、探索新办法。(六)注重言传身教。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坚持言传和身教相统一,坚持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坚持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
戴小明最后说,师德是大学文化之魂,高校立身之本在于立德树人;大学是一种文化的存在,没有文化的大学不可能培养出高素质人才。教师是人类最崇高的职业,让我们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永远肩负起立德树人的职责使命,不辜负党的重托、人民期待、时代要求。他祝愿学校“双一流”建设不断取得新成就,再创新辉煌!
在热烈的掌声中,本次讲座圆满结束。
戴小明: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现任中共中央党校报刊社总编辑,湖北民族学院、中南民族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兼职教授,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评审专家,教育部学科评估专家,中国民族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湖北省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长期从事法学理论的教学与研究、及大学治理工作,教书育人,致力人才培养。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和省部级研究课题10多项,出版学术论著70多篇(部),主要涉及法学基础理论、文化多样性与地方治理、大学教育等领域,9次获国家和省部级科研、教学成果奖(其中一等奖3项、二等奖3项)。并曾荣获湖北青年五四奖章(2001)、全国各族青年团结进步优秀奖(2001)、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002)、中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提名奖(2002)、国家民委首届突出贡献专家奖(2004),入选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2002)、湖北省首批“五个一批”人才(理论界、2005)。2000年以来,多次应邀赴英、美等国家的大学和研究机构访学、参加国际会议。
会议现场
文/于巍 赵丹琳 图/陶富 审核/戴小明
戴小明: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现任中共中央党校报刊社总编辑,湖北民族学院、中南民族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兼职教授,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评审专家,教育部学科评估专家,中国民族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湖北省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长期从事法学理论的教学与研究、及大学治理工作,教书育人,致力人才培养。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和省部级研究课题10多项,出版学术论著70多篇(部),主要涉及法学基础理论、文化多样性与地方治理、大学教育等领域,9次获国家和省部级科研、教学成果奖(其中一等奖3项、二等奖3项)。并曾荣获湖北青年五四奖章(2001)、全国各族青年团结进步优秀奖(2001)、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002)、中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提名奖(2002)、国家民委首届突出贡献专家奖(2004),入选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2002)、湖北省首批“五个一批”人才(理论界、2005)。2000年以来,多次应邀赴英、美等国家的大学和研究机构访学、参加国际会议。
会议现场
文/于巍 赵丹琳 图/陶富 审核/戴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