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批准我校技术转移中心为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
科技部10月31日发文(国科发火 [2012]999号),批准我校技术转移中心等74家技术转移中心为第四批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 我校技术转移中心依托校科学技术研究院,成立于2007年12月10日,2010年经河北省科技厅认定为河北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经过近五年的建设,我校技术转移中心的工作条件和手段取得了长足进步。中心现建有百余个校外产学研基地,与173个各级人民政府和大型企业集团签订了全面合作协议,对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技术转移行业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半导体材料、海洋化工、化工分离技术、先进制造技术及装备等技术领域,已经成为河北省、天津市等区域相关企业的主要技术依托。 依托学校的下一代校园网络系统,建立了“河北工业大学技术转移中心”独立的网站,将学校的科技成果、重点科研机构、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及学校师资力量全部上网,使更多单位或企业可以更方便、快捷地了解学校的技术优势、产品和学校专家教授的科研状况,并先后将天津大学、天津科技大学和河北省科学院等十余家高校或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在“中心”网站上发布,方便了企业了解天津和河北省高水平大学和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情况。 近两年来,技术转移中心依托学校强大的技术研发和创新能力,充分发挥学校15个国家、省部级科研机构(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49个校级科研机构(研究所)在相关领域的引导作用和技术研发能力,根据国家特别是环渤海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致力于学校与区域经济的合作,在技术转移和服务区域经济社会方面,作出了自己的贡献,累计完成技术转移项目940余项,项目金额20779.048万元。 我校技术转移中心先后获得“中国技术市场协会金桥奖”、“北方技术市场优秀会员单位”、“中国工博会创新奖”和“河北省十大优秀发明创造单位”等奖励。